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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男子李某被傳銷組織騙至安支票貼現慶後,遭拘禁毆打十餘天,隨後從傳銷窩點6樓跳下,身受重傷。11月26日,傳銷組織成員之一的餘某被安慶市迎江區法院以非法拘禁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四個月,餘某也成為該傳銷組織造成李某傷害的第8名被判處刑罰的被告人。
  2012年11月22日,傳銷組織成員孫某帛琉以合伙開服裝店為由,將外地青年李某騙至安慶迎江區傳銷窩點。孫某以查看李某手機為由騙走其手機,防止其同外界聯絡。該傳銷組織頭目蔡某隨後安排昂某、朱某、餘某給被害人李某上課,向其強行灌輸傳銷信息。餘某與昂某、孫某、朱某、樊某等人負責看管、限制李某人身自由,防止其離開房間。其間,因李某反抗,餘某與謝某等人將其摔倒在地並對其臉部、腿部進行毆打。
  2012年12月1日8時許,李某從六樓平臺跳下,致全身室內裝潢多處嚴重骨折影響神經系統重傷。(胡芳 迎法 記者蔣六喬)  (原標題:被困傳銷窩點 男子六樓跳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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