閱讀提示|今年4月22日,達州市大竹縣周家鎮7歲女童李微微和幾名小伙伴一起在河邊撿田螺玩耍時,為救一名落水同伴不幸溺亡。事情發生後,當地周家鎮政府對李微微進行了募捐,將其行為作為見義勇為先進典範進行了上報。
  然而7月1日,據四川新聞網消息,大竹縣綜治辦以李微微年齡尚小,為避免其行為被其他未成年人模仿,造成不可預計的後果,而拒絕將李微微評為“見義勇為”先進個人,此事引髮網民熱議。
  昨日,記者從大竹縣綜治辦瞭解到,事情又發生了轉機。大竹縣綜治辦主任胡小偉表示:李微微的行為本身就符合《四川省保護和獎勵見義勇為條例》的規定,之前並不是拒評,而是根據《未成年人保護法》和教育部相關規定,擔心會對其他未成年人造成不好的引導作用,暫時沒有對其進行認定。目前當地綜治辦決定,將依照《四川省保護和獎勵見義勇為條例》的規定,認定李微微為見義勇為先進個人。
  評不評見義勇為網上熱議三種觀點
  7月1日,網上一篇名為《女童救人溺亡官方為避免模仿拒評“見義勇為”》的新聞引髮網民熱議。據此新聞稿,今年4月22日,7歲女童李微微為救落水同伴,自己不幸溺亡,當時當地周家鎮政府將其行為作為見義勇為先進典型上報,然而距離事發後2個多月時間,大竹縣綜治辦給出的回應卻是因為涉及未成年人,“不提倡、不宣傳、不鼓勵”,所以決定不為李微微申報“見義勇為”稱號。
  此文一齣,引髮網民們的熱議。記者統計,網民意見主要有三種:第一種觀點認為,不應該對未成年人進行見義勇為認定,以免引起其他未成年人的效仿,網友“極品小寶寶”稱:“我覺得報道里說得挺對的啊,你們為什麼那麼不滿意啊。真想不通,如果你們有孩子,你們也會讓他們見義勇為嗎?不提倡不鼓勵早就出來了,我們的學校前前後後說過好多次。評獎就是承認和鼓勵,你們怎麼不能理解他們的良苦用心呢?”第二種觀點則認為,不管是否支持和鼓勵未成年人見義勇為,既然事情已經發生,就應當給死者一個交代,應當評,作為此觀點的支持者,網友“Icecream”說:“一個小女孩,她只是出於她的本能和善良做了她覺得正確的事情,如果她能有那麼複雜的思想,她就不是這個年齡的孩子了!即使不倡導這麼小的孩子去做救人的事情,但是已經發生,應該給孩子一個證明吧!”另外還有網友認為,事情已經發生了,該評的還得評,但同時也要加大對未成年人的教育,不能鼓勵未成年人挺身去做自己做不到的事,而是應該尋求幫助。網友“維也納美”表示:“總的來說,還是建議頒發獎勵,畢竟已成事實。不建議見義勇為在學校宣傳,要求學生量力而行。”
  給女童評“見義勇為”一波三折
  不評|一旦評定,擔心其他未成年人盲目效仿
  記者昨日瞭解到,在4月22日,李微微救人事件發生後,周家鎮綜治辦曾以書面形式提交了一份較為粗糙的情況說明給大竹縣綜治辦,為李微微申請見義勇為先進個人,這已引起了縣綜治辦的高度重視。
  昨日,大竹縣綜治辦主任胡小偉告訴記者,事情發生後,自己也親自帶隊到現場瞭解情況,確認材料所反映的情況基本屬實,按照2000年出台的《四川省保護和獎勵見義勇為條例》規定,微微的行為確實也符合見義勇為先進個人的申報。
  “但我們同時也面臨著一個問題,李微微畢竟是一名未成年人,這樣的行為究竟應不應該得到鼓勵?”胡小偉提出了面臨的困惑,胡小偉表示:“不是李微微的行為不符合見義勇為行為的要求,我們擔心的是,一旦將李微微的行為評定為見義勇為,或許會讓更多的未成年人以之為榜樣,效仿其行為,或許會給一些未成年人帶來不可想象的傷害。”胡小偉表示,自己作為大竹縣綜治辦的負責人,從內心講當然是希望能對此類見義勇為的行為加以表彰和宣傳,號召更多的人向其學習,大竹縣能涌現更多的具有此類高尚品質的人,但李微微未成年人的身份,卻讓自己糾結不已。
  評|最終評定,但希望未成年人見義智為、巧為
  而到了7月2日,事情出現了轉機。
  昨日,胡小偉告訴記者,考慮到網友的意見,同時結合李微微此事本身符合見義勇為標準,將認定李微微見義勇為行為。
  對此,胡小偉表示,大竹縣綜治辦在閱覽了網民們對此事發表的見解之後,對自己的工作方式也進行了思考。“首先就我個人而言,李微微的行為肯定是值得肯定的,其事跡也是值得褒揚的,儘管我們的出發點是好的,但若不給微微的行為進行認定,確實會讓很多人寒心。”胡小偉表示。當天,大竹縣綜治辦在將此事上報大竹縣委、縣政府後,召開了會議進行討論。目前得出了結論:在國家新的見義勇為法律法規沒有出台之前,將按照《四川省保護和獎勵見義勇為條例》,按程序對李微微見義勇為進行認定,且予以表彰。
  “儘管對微微的事跡進行了認定,我們同時也希望通過媒體能夠呼籲,未成年人在遇到此類事件時,能夠見義智為、見義巧為,在保證自己安全的前提下,通過呼救,報警等方式,對他人進行救助,這樣才是最正確的做法。”胡小偉說道。
  昨日,胡小偉還介紹,儘管之前沒有對李微微的行為進行認定,但大竹縣綜治辦已從“大竹縣見義勇為權益保護基金”內,拿出了3萬元獎金給其家庭進行幫助,周家鎮當地政府考慮到李微微家的困難情況,已將李微微奶奶及李微微的姐姐和弟弟列為低保對象向上級民政部門進行申報,緩解其家庭困難情況,相關部門還從其他方面對李家進行了力所能及的幫助。
  律師說法
  小微微見義勇為當之無愧但不鼓勵未成年人見義勇為
  究竟小微微的行為是否符合見義勇為的相關認定,記者就此咨詢了四川傑可律師事務所馮駿律師,馮律師表示,首先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上明確提到,不提倡、不鼓勵未成年人進行見義勇為的行為,因為未成年人自身還不具備健全的行為能力,在進行見義勇為時,容易對自身造成傷害。但是同樣,目前國家也沒有一條法律法規規定未成年人不得進行見義勇為的行為。“法律沒有禁止的,即是可行的。”馮駿律師表示。
  “見義勇為是指為保護國家、集體利益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安全,不顧個人安危,與正在發生的違法犯罪作鬥爭或者搶險救災的行為。”馮駿表示,微微的行為完全符合見義勇為行為的認定。同時馮駿也表示,儘管目前當地政府部門已經對微微的行為進行了認定,但同時也需要做出正確的引導,畢竟未成年人還是需要見義巧為,見義智為。L據《成都商報》  (原標題:女童救人溺亡該不該評見義勇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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